“再晚几分钟,命都要没了!”浙江嘉兴金博体育,一女子生了一对双胞胎,出院后她和孩子住进了某月子中心,原想着能得到更好的照顾,不料,却差点丢了命,店家:我们没有责任,那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?生了一对双胞胎宝宝,可把一家人高兴坏了。出院后,女子的丈夫把她们安排到了某月子中心看护。费用33000元,在丈夫的眼里。钱不钱的不在乎,关键是想让母子三人得到更好的照料,无疑,丈夫的举动让女子很感动。可没想到后面金博体育发生了一次意外,让两人感到特别后怕,女子介绍,11月24日的晚上近11点,正在打盹的她,突然被冲进来的月嫂的一句话给惊醒金博体育,说一个宝宝的情况不对,要立即送去医院。尽管事情很突然,脑子一片空白,但一心惦记着宝宝,连外套都没来得及穿的女子就一起去了医院,然而医生的一句话,让她感到后怕,说是再晚来几分钟,可能命都没了。诊断的结果显示为“吸入性肺炎、窒息”。女子想不明白,好端端的宝宝,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?目前宝宝的情况虽说趋向稳定,但还在医院接受治疗。女子认为月子中心应该为此事负责,除了赔偿医疗费,还有后期的康复费用,女子希望能全额退款。随后,记者联系了月子中心,一位负责人表示,事情毕竟发生在月子中心,可以对女子表达歉意。至于责任问题,她并不苟同。负责人认为,从晚上10点12分发现宝宝异常,到54分通知女子到达现场,整个过程,月嫂都是按标准操作流程进行,并没有问题。那么月嫂对这件事又会怎么回应呢?月嫂介绍,之前,女子有告诉她,宝宝出生后有些掉氧的情况。护理的过程中,也会特别留意观察,当晚喂奶到结束都没有问题。直到后面才发现有吐奶的情况。但作为经验丰富的月嫂看到后,就按照正常的吐奶现象进行处置,直到宝宝出现窒息的情况,便立马通知了女金博体育子,月子中心在第 一时间把宝宝送到了医院。双方的争议在于,女子认为丈夫花了33000元,托付给月子中心照料,而且是多对一托管的模式,那么宝宝出了问题,对方就得负责金博体育。而月子中心的负责人则表示,月嫂都是按照标准的操作流程进行,也尽到了安 全保障的义务。可以排除责任。双方争执不下,经过多次协商,负责人表示,等孩子康复出院后,会继续确认女子诉求,和女子在市场监管部门的见证下,沟通责任划分和费用问题。女子和两个宝宝送到月子中心,月嫂对宝宝进行多对一托管。在托管期间出现问题,作为月子中心是难辞其咎。责任的承担有两种。一、《民法典》第 一千百八十六条规定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 都没有过错的,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。也就是说,女子和月子中心对宝宝意外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由双方分担损失。可能有人就会想,既然月子中心都没有责任了,为什么还要分担。其实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公平原则而制定的。二、《民法典》第 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如果月嫂在给宝宝喂奶的过程,或者前后存在过错。比如拖延救治的时间过长,比如采取的救助的方式不当,就应当为此件事承担赔偿责任。2、站在女子的角度,一个月不到的时间,花费就是33000元,这笔费用可能是普通上班族一年的工资。但女子愿意花这么多钱,无非是想得到对等的托管服务。结果还出了意外,提出质疑和赔偿是能被人理解的。作为月子中心,在事实未明的情况下,就急于划清责任,这样处理问题的态度不妥当,不利于解决问题。反而徒增女子的愤怒,导致矛盾激化。好在宝宝脱离的危险,女子得以松口气,否则就不是简单的退费问题,小编觉得就算月子中心,一点问题都没有,从人文关怀的角度而言,都应该给女子适当的补偿。